新北市髮藝造型業職業工會
團體綜合福利保險專案
生效日:103.10.01 |
保障內容說明
保障對象 保障內容 |
會員本人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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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疾病身故(定期險) |
4萬 |
疾病、意外身故4萬元 |
2 |
罹患重大疾病 (生效日起60日後初次罹患) |
2萬 |
罹患重大疾病2萬元 |
3 |
一般意外身故 |
16萬 |
意外身故+定期險 16萬+4萬=20萬元 |
一般意外殘廢(1-11級)(11級75項) |
0.8萬~16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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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燒燙傷(1-6級)(6級11項) |
0.8萬~16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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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意外住院日額(一年最長365日) |
每日300元 |
意外住院每日給付300元 |
骨折未住院津貼 (按骨折部位及程度給付)(最高100%) |
5,000元 |
最高5,000元 (依骨折部位程度給付,檢附X光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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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加護病房(一年最長45日) |
每日300元 |
因意外入住加護病房每日給付 300元+300元=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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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手術保險金(定額給付) |
每日6,000元 |
特定手術每次6,000元 非特定手術項目者以普通手術保險金給付每次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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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手術保險金(定額給付) |
每日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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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意外醫療(實支實付) |
最高1萬元 |
每次事故最高限額1萬元 (收據副本加蓋醫院關防章) |
6 |
疾病住院日額(一年最長365日) (生效日起30日後初次罹患) |
每日300元 |
疾病住院每日給付300元 |
加護病房(一年最長45日) |
每日300元 |
入住加護病房每日給付 300元+300元=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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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手術保險金(定額給付) |
每日6,000元 |
特定手術每次6,000元 非特定手術項目者以普通手術保險金給付每次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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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手術保險金(定額給付) |
每日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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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繳保費 |
每人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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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聲明注意事項:
- 本保險最高承保年齡為15足歲至65歲續保至70歲止。
- 有關「重大疾病險」之保險範圍,必須在被保險人參加團保生效日起60日後,經醫師診斷為初次罹患;有關「住院日額險」之保險範圍,必須在被保險人參加團保生效日起30日後,經醫師診斷為初次罹患。
- 本保險之身故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
- 凡罹患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糖尿病等或懷孕中,均不得加保;若加保不實者,不予理賠亦不予退還保費。
- 被保險人具軍人身分者一律不得加保。
- 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因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申請骨折未住院津貼需檢附X光片。
- 本團保專案詳細內容,係以保單條款為準。
- 本專業投保職業類別限1~4類 (職業類別為第5類以上不屬保險保障範圍,請勿投保),職業等級不詳者,請參閱工會【團體傷害保險職業分類表】或來電工會詢問。
- 為保障您的保險權益不中斷,請依照工會規定按時繳費。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保費到期未繳付者,本保險契約之效力即自動停止。
- 本專案團體保險為期一年一約。承保保險公司由承辦單位負責安排,保險人保有核保與續保與否之權利。
- 一切權利義務依保險公司保險單所載為依據。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險法暨承保保險公司保單條款及批註條款為主辦理。
新北市髮藝造型業職業工會專屬團體福利意外保險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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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團體專案!比個人單獨投保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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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103/07/01 |
《保障利益表》
保障內容 |
會員本人/配偶/子女【15歲以上】 |
子女 【15歲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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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給付 |
搭乘陸上大眾運輸工具身故給付【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
520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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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水上大眾運輸工具身故給付【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
520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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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空中大眾運輸工具身故給付【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
520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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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震、火災所致意外身故給付【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
520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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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
120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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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殘廢及 重大傷害給付 |
搭乘陸上大眾運輸工具意外殘廢【含一般意外殘廢保險金】 |
26 ~ 520萬 |
10萬~2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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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水上大眾運輸工具意外殘廢【含一般意外殘廢保險金】 |
26 ~ 520萬 |
10萬~2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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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空中大眾運輸工具意外殘廢【含一般意外殘廢保險金】 |
26 ~ 520萬 |
10萬~2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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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震、火災所致意外殘廢【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
26 ~ 520萬 |
10萬~2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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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殘廢保險金(11級75項) |
6~ 120萬 |
5萬~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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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燒燙傷保險金(5% ~ 100%)(6級11項) |
6~ 120萬 |
5萬~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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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醫療給付 |
意外傷害住院日額(一年最高90日) |
1,50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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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加護病房日額(一年最高30日)【含意外住院日額】 |
2,50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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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燒燙傷病房日額(一年最高30日)【含意外住院日額】 |
3,50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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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出院慰問金【定額給付】 (住院達三日(含)以上)(一次事故給付一次) |
2,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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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運送保險金(緊急醫療救護保險金)【定額給付】 (同一事故以給付三次為限) |
2,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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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骨折未住院津貼(每次事故最高給付60日)【依程度給付】 註:骨折按骨折別日數表給付,分為完全骨折(100%)、不完全骨折(50%)及龜裂(25%) |
187.5 ~ 750元 (最高4.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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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醫療(實支實付限額)【每次事故限額給付】 (請檢附診斷書正及收據副本) |
最高5,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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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費用 |
100元(每人) |
60元(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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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人都要扣取補充保險費嗎?
下列對象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免扣取對象 | 免扣費項目 | 證明文件 |
無投保資格者 | 6項所得或收入皆免扣取 | 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知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局確認。 |
第5類被保險人(低收入戶) | 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 |
第2類被保險人 | 薪資所得 | 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 執行業務收入 | 投保單位出具的在保證明。 |
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 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明或繳費證明。 | |
兒童及少年 | 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資所得 | 身分證明文件。 |
中低收入戶 | 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中低收入戶證明。 | |
中低收入老人 | 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 |
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 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 |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身心障礙者 | 社政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 |
國內就學之大專生且無專職工作者 | 學校之註冊單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 | |
符合健保法第100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 | 經濟困難之證明(依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認定)。 |
相關連結: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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